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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新闻发布会的改善

从1983年国务院确定了新闻发布会的发言人,确立了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32年。这是一段很短的发展历史,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告诉我们仍然需要努力,但是我们取得的成绩不可忽略。我们在一次又一次的新闻发布会上变得成熟,变得开放,变得与国际接轨。尤其是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会,政府的担当与坦诚让外界看到中国的改变,中国的强大。本文大致介绍我国新闻发布会的发展历程,并着重从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新闻发布会的发展与改变。

       从1983年国务院确定了新闻发布会的发言人,确立了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32年。这是一段很短的发展历史,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告诉我们仍然需要努力,但是我们取得的成绩不可忽略。我们在一次又一次的新闻发布会上变得成熟,变得开放,变得与国际接轨。尤其是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会,政府的担当与坦诚让外界看到中国的改变,中国的强大。本文大致介绍我国新闻发布会的发展历程,并着重从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新闻发布会的发展与改变。

       我国的新闻发布会工作已走过了32的历史,运作,及时性,效率等各方各面都逐渐走向成熟。可以说我们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可是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对于新闻发言人制度而言,制度水平不高,法律保障方面明显不足是现在我国存在的大问题。,虽然2008年,我国实施了《信息公开条例》,但该条例对知情权的救济途径和问责机制的规定并不完善。  

相对于保障信息公开的法律的不完善,规定保密制度的法律则也显得十分严格。不但各级行政机关有自由裁量的保密权,而且保密范围几乎涉及所有国家重大政治经济活动,并且规定相当宽泛笼统,在实践中,面对一条信息,很难把握是否会涉密。而一旦违反了保密法,就会受到行政甚至刑事上的处罚,因此,政府新闻发言人会害怕被追究责任而趋于保守,不敢轻易透露政府信息,结果造成信息屏蔽。由于缺乏法律的约束与规定造成的随意性,使得中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难以落实到位,信息发布的尺度难以把握,从而出现流于形式、敷衍塞责,把政府新闻发布做成形象工程的情况。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和美国还有相当大的一段距离,尤其是在突发事件上的及时,准确,全面,信息公开方面还有不小的差距。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完善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建立中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必须以宪法为根基,法律为框架,以保障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为内容,要求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义务。在法律保护方面我国需要向西方国家借鉴与学习,当然,西方尤其是美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优越性有太多需要我们学习,其中最敏感,最受关注的莫过于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会。我们在吸取国外经验的同时,也要发挥自己的优点,整合各方面理论为中国的新闻发布会的健全努力。